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王宗奎 时间:2025-01-20点击数: 审核人:熊亚洲 编辑:王宗奎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科研处将对2018-2020年立项的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专项任务项目进行清理。

我校具体安排如下:

1.提请结项项目需报送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专家鉴定意见书(汇总用、个人用)和项目成果有关资料。其中,论文类成果需提供完整扫描件(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报纸理论文章需提供相关版面的清晰完整扫描件。著作类成果需提供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扫描件,未出版书稿可报送电子版。咨询报告需附有关部门采纳意见。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需在显著位置标注项目来源(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项目结项材料于2025年3月3日前,由学院统一发送至957968305@qq.com。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清理期内确有特殊原因仍需延期的,延期时间不超过2025年5月30日(其中2020年立项项目延期不超过2025年12月1日),逾期仍未完成的将予以撤项。

3.材料装订:请按《教育厅哲学社科项目结题封面》、《项目结题绩效表》、《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尽量提供有盖章和签字的原件)、《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复印件(检索论文务必提供检索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按照上述顺序装订,不用胶印)。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涉及到的论文清单应完整填写:论文名称、作者姓名、期刊名称、期刊级别、出版日期、是否标注有“****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等。未标注的不得作为该项目研究成果;成果复印件中的论文,请用彩色笔标出:发表日期、资助标注和项目编号。

4. 请各单位根据将清查表中的信息补充完整。

5. 校内截止时间:202533日,请有关单位重视,纸质档报送到X4-408

联系人:王宗奎 联系电话:6357654 QQ: 957968305

科研处

2024120

 

地址:湖北省黄石市团城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桂林北路16号X4 邮政编码:435003

电话:0714-6357654 传真:0714-6355907 Email:hslg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