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湖理工党字〔2021〕 23 号文件《关于开展十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由科研处和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学术不端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现就实施方案指出的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和学术不端两方面的问题,请全校各部门按文件要求对自2018年以来的科研经费管理和学术不端情况认真自查自纠,个人填写附件1,二级部门收集并保存附件1,同时汇总自查自纠结果,并于6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结果(附件2和附件3)电子稿发至邮箱:hslgkyc@163.com。同时将部门领导签字及加盖部门公章的纸质(档附件2和附件3)交科研处408办公室张凡老师,科研处将把各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表上交情况和两个方面的情况汇总上报学校纪委办。
科研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