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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的通知

作者:张凡 时间:2024-05-31点击数: 审核人:熊亚洲 编辑:张凡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2024年度湖北理工学院关于教育厅思政处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集中办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范围

截止到2024年6月,立项必须满两年的项目。

二、结项材料说明

1.若项目申报书有留存,请1份纸质版。

2.结题汇总清单。纸质版1份,电子版Excel一份。

3.项目结题绩效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Word一份。

4.项目结项登记表。一张登记表(Excel)对应一个项目。纸质版1份,电子版Excel一份。

5.湖北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Word一份。

6.项目成果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1份,电子版一份。

①著作类成果。提交著作的PDF 版,须为正式出版的版本(含封面、封底、版权页等)。

②论文类成果。期刊论文须提交期刊的PDF 版(含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和封底,合为1 个PDF 文件)及正文Word 版;会议论文还须提交会议的简介(PDF)。

③咨询服务报告。提交Word 版报告和采纳证明(PDF)。采纳证明包括采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领导批示等,并详细说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

④音视频及图片类成果。音频类采用APE,WAV,FLAC等无损格式;视频采用MP4 格式,H.265 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080P;图片类(含书法绘画)成果分辨率不低于1000万像素。此类成果需附详细说明(PDF)。

⑤外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摘要的中文翻译(Word),论文类成果须提供论文全文的中文翻译(Word)。其他外文成果须中文简介(Word)。

7.专家鉴定意见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的结项需要进行结项验收,应验收评审的项目,结项须提交专家鉴定意见书(PDF,项目管理单位须盖章,专家签名应手写)。要求专家总人数不低于5人,校内专家最多2人,校外专家不低于3人。

8.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经批准同意的,须提交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PDF 版)。

所有材料按上述顺序放于一个档案袋中,将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封面牢固贴于档案袋封面上。

三、结项绩效考核标准

批准经费额度(万元)

绩效值:项目总经费(元)/经费基数(元)*科研工作量基数(分)

绩效质量:成果数/最低单项科研工作量

>0至<=1

100020

1/100(批准经费额度>=0.5<=1)

教育厅项目经费为0,成果需满足批准经费额度1万元标准

>1至<5

150020

1/100(批准经费额度>1<2)2/1001/200(批准经费额度>=2<3)3/1001/300(批准经费额度>=3<4)2/100+1/3001/400(批准经费额度>=4<5)

>=5至<10

200020

2/300+1/100或1/400+1/100(批准经费额度>=5<7)3/300+1/1002/400+1/300((批准经费额度>=7<10)

>=10

250020

2/400或3/3001/500(批准经费额度>=10<20)4/4006/3002/500((批准经费额度>=20)

说明:上述所有成果均不含横向项目、其他纵向项目,具体分值计算参考湖理工[2023]13号关于印发《湖北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结题材料报送说明

1、请二级学院提前审核结题材料,主要审核个人依托项目产生的科研总分(按照结项绩效考核标准中的绩效数量核对)和个人项目结题绩效表中的单个科研分值(按照结项绩效考核标准中的绩效质量核对);

2、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6月12日集中报送至科研处408办公室张凡。

3、电子版材料:每个项目一个压缩包,命名为姓名-2024年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结题材料。请一并于2023年6月12日发送至邮箱210120@hbpu.edu.cn,请确保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科研处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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