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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湖北理工学院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06点击数: 审核人:熊亚洲、程涛 编辑:王宗奎

校内各单位:

为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在基础研究、技术发明、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创造性,激励我校教师积极申报省部级及以上各级别科技成果奖。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以立项形式启动2026湖北理工学院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导向

挖掘我校特色与优势科技成果,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成果项目,提升学校整体社会服务能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原则

各二级单位应高度重视,遵循“提前谋划、尽早启动、全面整合、重点培育”的原则,做好组织和策划工作。要求如下:

1.项目培育须紧密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以及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坚持“四个面向”,鼓励研究方向与国家及区域重点发展领域同频共振,强化科研工作的战略价值和社会贡献。

2.坚持以创新质量、学术贡献和应用价值为核心评价导向。重点支持具有原创性、前沿性的科学发现,具有突破性、实用性的技术发明,以及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进步成果。鼓励学科交叉融合,催生新的研究范式与重大突破。

3.严格遵守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坚守诚信底线。项目申报与实施务必做到材料真实、数据可靠、过程严谨。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对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4.以培育和产出具备冲击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实力的高质量成果为明确目标。项目设置应目标清晰、路径可行、预期成果明确。强化成果的落地应用与影响力提升,注重培育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申报类别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428号)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共设7个奖种,分别为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结合学校实际,重点聚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4类。

1.省自然科学奖

自然科学奖旨在奖励在基础研究中做出重大原始创新的科学发现。其核心要求:成果必须属国内外首次提出或阐明的首创性发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且主要论著发表两年以上并已获得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正面引用和公认。候选人须是论著的主要作者并在研究中发挥关键作用。授奖等级根据科学发现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学术影响力及对学科发展或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程度进行综合评定,从特等奖至三等奖依次递进。

2.省技术发明奖

技术发明奖旨在奖励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其核心要求:发明必须为国内外首创,具有技术上的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技术需成熟并已实施应用两年以上,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或安全效益,且具备良好的应用前景。候选人须为技术发明的独立完成人,其中排名前三者一般应为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授奖等级根据技术发明的首创程度、技术创新性、技术指标先进水平、推广应用情况以及实际效益进行综合评定,从特等奖至三等奖依次递进。

3.科学技术进步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旨在奖励在应用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以及开展科学普及等方面,为促进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其核心要求:项目需技术创新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并经过两年以上大规模应用推广,创造了显著的经济、社会、生态或安全效益,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作用。候选人应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科学普及等关键环节做出直接贡献;候选单位需为项目完成提供重要支撑的独立法人。授奖等级根据项目的技术创新程度、推广应用规模、实际效益及对行业和区域发展的贡献程度综合评定,从特等奖至三等奖依次递进。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在双边或多边合作中对本省科学技术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科学家或组织,获奖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与我省公民或组织合作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产生显著效益;向我省传授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或培养人才并取得显著效益;在促进我省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该奖项每年授奖数量不超过5项,且不重复授予同一对象。

四、申报条件

1.成果申报人应是我校正式教职工,申报的成果奖归属湖北理工学院,并在知识产权方面以及主要完成人排序上没有争议。

2.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主持或参与一个成果奖申报。

3.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要求成果已整体应用2年以上(20245月31日前已应用),并需按照申报书中有关要求提供应用情况和效果(效益)佐证材料。

4.新申报科技成果要求未获得政府部门奖项,未获得具有推荐国家奖资格的国家级一级学会(协会)奖。

五、申报流程

申报流程及申报书均参考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相关通知及填写说明。

1.成果申报人填写《湖北理工学院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请书》、《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并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2.材料审查。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填写《2026年度湖北理工学院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材料审核及评审。科研处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评审。

4.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经公示,呈学校批准后给予经费支持。

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请于20261151600前将审核盖章的《湖北理工学院科学技术奖培育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026年度湖北理工学院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科研处405,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842414968@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红霞老师 联系电话:07146368390

                                       科研处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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