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2026年度湖北理工学院关于教育厅思政处人文社科项目结题工作已开始集中办理,请各项目负责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项的范围
2021-2024年立项的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二、结项材料说明
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结题材料应包括如下内容(按照如下顺序装订):
1、教育厅人文项目结题封面;
2、项目结题绩效表;
3、项目立项通知;
4、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盖章扫描版)
5、结项审批书;
6、专家鉴定意见(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需提供;
7、项目变更申请(若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重要事项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8、研究成果附件
根据上述结题材料形成一份pdf结题材料文件,命名为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教育厅哲社项目结题材料。
说明:
(1)纸质版材料要求A4双面打印,装订一份;
(2)具体结项要求参见底部结项须知文件。
三、结项绩效考核标准
准经费额度(万元) |
绩效值:项目总经费(元)/经费基数(元)*科研工作量基数(分) |
绩效质量:成果数/最低单项科研工作量 |
>0 至 <=1 |
每2000元计20分 |
若项目经费为0,成果需与申报书预期目标一致。省教育厅指导性项目参考1万元对应绩效标准。 |
>1 至 <5 |
每2500元计20分 |
1/80(批准经费额度>1至<2); 2/80或1/120(批准经费额度>=2至<3); 3/80或1/200(批准经费额度>=3至<4); 1/80+1/200或1/300(批准经费额度>=4至<5); |
>=5至<8 |
每3000元计20分 |
(1/200+1/120)或(1/300+1/80) |
>=8至<10 |
每3300元计20分 |
2/300或(1/200+1/500) |
>=10 |
每4000元计20分 |
(3/200+1/120)或2/300或(1/500+1/200)或1/600(批准经费额度>=10至<20); 3/300或5/200或2/500或(1/600+1/300)(批准经费额度>=20); |
说明:上述所有成果均不含横向项目,具体分值计算参考《湖北理工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试行)》湖理工发〔2025〕42号。 |
四、结题材料报送说明
1、请各教学院部提前审核结题材料,主要审核个人依托项目产生的科研总分(按照结项绩效考核标准中的绩效值核对)和个人项目结题绩效表中的单个科研分值(按照结项绩效考核标准中的绩效质量核对),初审合格后统一由教学院部报送至科研处审核;
2、纸质版材料报送:统一于2026年7月1日将结项材料(一份)和项目结题汇总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处X4-408办公室张凡老师(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校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
3、电子版材料报送:每份结题材料一份pdf文件(与纸质结题材料一致),每个学院一个项目结题汇总清单(excel版)请统一于7月1日发送至邮箱210120@hbpu.edu.cn,压缩包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名称-2026年教育厅哲社项目结题汇总清单(请确保汇总的电子版与汇总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4、系统结题申请:请所有申请结题的老师请于7月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结题申请,具体操作见底部结项申请-项目负责人使用手册和结项须知。
五、其它
其它未尽事项,请与张凡老师联系(电话:0714-6357654)。
科研处
2026年6月24日